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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 分类: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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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2-0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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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占地:项目在重庆康普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占地:项目在重庆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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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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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占地:项目在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征占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占总投资的3.5%。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厂区预留用地,用于新建一车间、二车间,并对现有配制车间进行改扩建为产品中心,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购置反应釜、精馏塔、真空系统、泵罐等相关设备;扩建水、电、气、污水等公用工程;建设智能化配制生产线1条,形成年配制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
二、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长寿区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成长寿经开区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DNzeOcRck_rODAMIP4afw 提取码:n1ao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8502345493
邮箱:pang.fangliang@kopperchem.com
地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化中大道7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23270539
邮箱:414470399@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邮编:401147
四、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五、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FstO6qADTonYfdgXkgJxQ 提取码:xm6k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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